选举事务处的室内空气质素
环境保护署于2003年推出「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以推广和表扬优秀的室内空气质素管理。设有机械通风及空调系统(但不包括窗口式或分体式冷气机)的办公室或公众场所,均合资格参加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
选举事务处已为辖下办公室依照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评核其室内空气质素。现时5个主要办公室已加入有关计划,其室内空气质素获检定为「卓越级」或「良好级」,详情如下:
参与「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的选举事务处办公室 (根据2022年12月31日资料) | 室内空气质素级别 |
---|---|
1. 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6楼、7楼、8楼及9楼 | 卓越级 (整座办公大楼) |
2. 九龙九龙湾展贸径1号国际展贸中心10楼、12楼及13楼 | 良好级 |
3. 九龙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6期8楼、15楼及23楼 | 良好级 |
4.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1楼 | 良好级 (整座办公大楼) |
5. 九龙观塘鸿图道51号Two Sky Parc 20楼及29楼 | 卓越级 |
选举事务处会继续为辖下办公室定期进行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视察,以确保各办公室的室内空气质素保持在「良好级」或以上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