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

選民登記

選舉事務處提供與選民登記相關的法定聲明服務

選舉事務處在處理選民登記事宜時,可根據選舉法例要求申請人/選民提交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文件作為有效的住址證明。本處亦接納由申請人/選民提供,於監誓員/執業律師/太平紳士面前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 章)所作出的法定聲明,以確認其在申報地址居住。

選舉事務處現時提供與選民登記相關的免費法定聲明服務。

巿民須帶同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親身到本處辦事處辦理。辦理手續簡便,市民只需填寫一份聲明(樣本可按此下載),然後在監誓員面前讀出聲明詞即可。

本處辦理法定聲明的辦事處地址及服務時段如下:

辦事處﹕選舉事務處選民登記部選舉事務處總部
地址﹕九龍觀塘觀塘道388號創紀之城一期渣打銀行中心29樓九龍長沙灣東京街西3號庫務大樓8樓
辦理法定聲明時段﹕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及因惡劣天氣暫停辦公除外)
上午10時至正午12時及下午3時至下午5時
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及因惡劣天氣暫停辦公除外)
上午10時至正午12時及下午3時至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