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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措施
选举事务处采取的查核措施包括:
跟进选举中未能投递至选民而遭退回的投票通知卡个案;
与房屋署、香港房屋协会及民政事务总署复核选民登记住址;
查核一户多人或多姓的登记住址;
就已登记及新登记选民进行随机抽样查核;
就资料不完整或疑似非住宅的地址进行查核;及
查核已拆卸或空置待清拆建筑物的地址。
经执行及跟进查核措施后,选举事务处会按照相关选举法例,将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登记住址可能已不再是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的选民,发出
查讯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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