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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措施
選舉事務處採取的查核措施包括:
跟進退回的投票通知卡及選舉郵件;
與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及民政事務總署覆核選民登記住址;
與入境事務處覆核選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查核一戶多人或多姓的登記住址;
就已登記選民進行抽樣查核;
就資料不完整或疑似非住宅的地址進行查核;及
查核已拆卸或空置待清拆建築物的地址。
經執行及跟進查核措施後,選舉事務處會按照相關選舉法例,向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登記住址可能已不再是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或不符合登記資格的選民,發出
查訊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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