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訊信件
選舉事務處會根據相關選舉法例,向納入查訊程序的選民發出查訊信件,並會透過選民提供的通訊資料,嘗試以電話、手機短訊、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聯絡有關選民,提醒他們須在法定限期前回覆查訊信件,以確認或更新其登記住址。
由2022年的選民登記週期開始,回覆查訊信件的法定限期為每年6月2日。凡未能在上述法定限期前回覆查訊信件以確認或更新登記住址的選民會被納入「取消登記名單」。被納入「取消登記名單」的人士須提出申索或確認/更新其登記住址,以恢復選民身份;否則,其選民登記會在編製下一份正式選民登記冊公布時被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