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界别
28个功能界别代表社会上具规模和对社会发展相当重要的界别,选出共30名立法会议员。除劳工界功能界别选出三名议员外,其他每个功能界别均选出一名议员。
登记方法
注意事项
每位合资格人士或每个合资格团体只能在一个功能界别中登记。如你已在某个功能界别中登记成为选民,并其后递交申请表格登记在另一个功能界别,你的新登记申请(如被接纳)会在下一份正式选民登记册中取代你原来的功能界别的登记。
如欲确定你/你的团体是否已登记选民,你/你的团体可透过「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www.voterinfo.gov.hk )查阅或致电选举事务处的查询热线(2891 1001)查询你/你的团体的最新登记资料。
注:以上内容只作一般参考。如需更详尽资料,请查阅《立法会条例》(第 542章)、《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 章)及有关的附属法例。有关法例可在互联网址:www.legislation.gov.hk中找到,及在政府书店网站( www.bookstore.gov.hk)或政府新闻处刊物销售小组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