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

登记成为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个人投票人/更改登记资料

申请表格

新申请登记成为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个人投票人/已登记选民更改资料

REO-SS(I)(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投票人(个人)新登记/更改登记资料申请表)

如欲确定你/你的团体是否已登记投票人,你/你的团体可透过「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vr.gov.hk)查阅或致电选举事务处的查询热线(2891 1001)查询你/你的团体的最新登记资料。


注意:由2022年选民登记周期起,选民登记的限期为6月2日或之前。如你在6月2日或之前作出有关登记,你在该年正式选民登记册上的资料将会被更新。已登记的选民若更改登记资料须尽快通知本处。

注意:如你只需要更改登记资料(例如姓名或住址),而你已填写「地方选区选民新登记/更改登记资料申请表」(REO-GC),你毋须额外填写其他表格。


注:以上内容只作一般参考。如需更详尽资料,请查阅《立法会条例》(第 542章)、《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 章)及有关的附属法例。有关法例可在互联网址:www.legislation.gov.hk中找到,及在政府书店网站( www.bookstore.gov.hk)或政府新闻处刊物销售小组有售。